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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歲男孩從外省到浙江金華找工作,花光了錢、變賣了手機,走投無路之下偷了輛自行車,左思右想,終究覺得盜竊不好,騎著車到派出所自首。失主得知他的情況,不僅諒解,還提出“來我工廠上班吧”。
5月10日,澎湃新聞從金華市警方了解到,經(jīng)回訪,涉事男孩星星(化名)已在失主工廠工作半個多月。
據(jù)介紹,星星從小跟著爺爺奶奶在老家生活。3月底,他剛到金華找工作時,用帶出來的錢還能住幾十元一晚的小旅館。眼見著工作沒著落,錢快花完了,他只能到網(wǎng)吧過夜,為維持生計把手機也賣了。4月19日,他偷了路邊一輛自行車,想著能變賣,不賣也可以代步找工作。但漫無目的地騎了幾圈,他想來想去,偷車畢竟違法,就到派出所投案自首。
“我偷了車,把我抓起來吧,拘留所里還能吃上飯?!毙切亲哌M婺城區(qū)北城派出所,說當(dāng)時腦子很亂,偷車后又意識到不對。民警聯(lián)系失主葉女士,葉女士在原諒星星的同時提出“如果他愿意,可以到我工廠當(dāng)學(xué)徒,提供食宿”。她說,自己也有孩子,相信星星是一時糊涂,“他以后的路還長著,我愿意提供一個機會?!?/p>
星星是投案自首,案值較小,又如實供述,有改過自新的態(tài)度,加上獲得失主諒解,警方作出不予行政處罰的決定。在民警鼓勵下,星星接受了葉女士的善意。4月20日,民警帶他理了發(fā),找旅店休息一晚,次日到葉女士的工廠上班。葉女士給星星準備了生活用品、換洗衣物,安排了工作崗位和宿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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